1. 招标条件
九台电厂向长春市东部区域供热项目一次管网安装监检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长输供热管网起点为九台电厂,终点至长春市东部区域的长双烟铁路南侧,电厂厂区内设有供热首站,中间设有一个中继泵站,总长约56公里(以实际发生为主),最大管径DN1400,本次管网设计供回水温度为120/50℃,供回水温差70℃,管网系统设计压力为2.0Mp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过程和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九台电厂向长春市东部区域供热项目压力管道的安装监督检验,主要包含电厂蒸汽出口至供热首站(首站施工)、供热首站至饮马河(施工一标段)、饮马河至卡伦界(施工二标段)、中继泵站、卡伦界内(施工三标段)、卡伦界(幸福大街附近)至长双烟铁路南侧(施工四标段)六个施工标段压力管道安装监检,供热管线全长约56公里(以实际发生为主), 本项目中的一次管网等压力管道须按有关特种设备压力管道法规要求进行安装质量监督检验,监检范围包括设计资料审查、到货管件质量监督、安装质量监督检查等。监督检验机构要严格依据《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6-2020)对压力管道施工过程实施监督和满足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验证,并出具监督检验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检验项目包含DJ1(长输管道监督检验)、DJ2(公用管道监督检验)和DJ3(工业管道监督检验)资质。
3.2.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3个项目供热管道安装监督检验业绩(附合同协议书、监督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日9:00起至2021年11月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标书金额: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