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国华投资东台海上风电 国华竹根沙H1#海上风电场项目营运期航标设置及维护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东台海上风电 国华竹根沙H1#海上风电场项目营运期航标设置及维护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007373,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华竹根沙H1#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江苏省东台市近海竹根沙海域(省管区),共安装50台4.0MW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00MW。风电场位于省管区的竹根沙海域,离岸距离约37km。根据初设实测的海底地形资料,风电场范围内海底高程在1m~-11.5m之间(85高程,下同),水深条件较为复杂,深浅不一,沟槽明显,具有典型的辐射沙洲地形特征,风机位置大部分为浅滩,风场区域为当地贝藻类养殖区,周边环境相对复杂。风电场形状呈不规则多边形,东西长约为13.5km,南北宽约为7.5km,涉海面积30.1km2。目前项目已建设完。
2.1.2招标范围:
(1)按照《国华竹根沙H1#海上风电场工程航标工程专项设计(报批稿)》内容设置营运期航标;(2)组织并通过航标技术测定和效能验收,协调发布航标动态;(3)一年期航标维护(自航标动态发布起计算)。
2.1.3计划工期:航标配置施工:合同签订后3个月; 航标维护施工:1年
2.1.4工程质量要求:满足海事部门要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航标工程施工或维护工程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航标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并提供近期在本单位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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