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部LED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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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部LED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某部LED显示屏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上海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89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意:购标时请上传以下资料:
1.采购文件申请购买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03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1月10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14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6日14时30分00秒
- 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分项最高限价(万元) |
供货期、地点 |
备注 |
1 |
会议室LED室内显示屏及配套设备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
套 |
1 |
29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使用、上海市崇明区 |
显示屏面积约8.06平方米 |
2 |
检查站大会议室LED室内显示屏及配套设备 |
套 |
1 |
44 |
显示屏面积约18.43平方米 |
||
3 |
会议室拼接屏及配套设备 |
套 |
1 |
10 |
本项共需9台,每台显示屏尺寸(mm):1213.4*684.2*108 |
||
4 |
液晶显示屏及配套设备 |
套 |
1 |
6 |
显示屏为98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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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 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运杂费:含在投标报价中。3.本项目分项最高限价见上表,总价最高限价89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
采购文件申请购买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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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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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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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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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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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品牌名称(如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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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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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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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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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购买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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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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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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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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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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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承诺 |
我方参加贵部采购活动,根据有关法规制度和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知悉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四、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五、未经招标人审查批准,不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 六、了解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无违反供应商资格条件情况。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招标人按国家和军队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承诺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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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核对意见 |
1.经查询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有 □无)列入黑名单、失信名单。 2.经核对资格条件,供应商(□符合 □不符合)购买采购文件条件。 3.备注: 经办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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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次资料核对结果仅作为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的依据,不作为供应商后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