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入厂煤智能制样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入厂煤智能制样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33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疆乌鲁木齐分公司入厂煤智能制样系统建设】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至今,截止日期建议按挂网时间计)应具有不少于3项国内燃煤电厂类似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程量或供货设备清单或改造范围、合同签字和盖章页、合同双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1-04 10:16到2021-11-1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1-04 10:16到2021-11-10 17:00。 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实验室大屏幕显示系统及其配套环境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实验室大屏幕显示系统及其配套环境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实验室大屏幕显示系统及其配套环境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实验室大屏幕显示系统及其配套环境 2.3 招标项目概括 详见《实验室大屏幕显示系统及其配套环境技术规格书》 2.4 招标范围 详见《实验室大屏幕显示系统及其配套环境技术规格书》 2.5 交货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顺大道一段328号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法人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提供。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即可),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提供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告。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或正在承担的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的倒装COB集成供货案例(10平米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3.5 其它要求: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原厂商授权书。 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具有从事装修设计与施工工作经验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由本企业或本企业委托缴纳(委托缴纳的须提供委托说明)的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时间截止前6个月中任意3个月)。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实验室大屏幕显示系统及其配套环境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进行发布。 4.3 发售时间:2021年11月04日 10时00分—2021年11月1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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