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内蒙公司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 2022年干灰综合利用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公司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 2022年干灰综合利用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106614,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根据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能源项目2×600MW发电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60-F4871K-P01)”中第七项第一款第五条“工业固体废物运输及灰场二次扬尘防治对策”要求:本工程采用灰渣分除、干式除灰、粗细分排、汽车运输的方案,根据“以用为主、贮用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多种途径的综合利用。招标方每日产生的干灰,投标方运往具有环保资质的储存场地进行综合利用,同时加强对干灰运输、储存场地的管理,防止二次扬尘污染环境。投标方干灰储存场地要满足招标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关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相关要求,同时满足招标方日、月、年度的干灰综合利用量的要求。
(2)计划工期: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总工期12个月。
(3)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4)合同期内处置量不少于300000吨,干灰处置量在达到30万吨后,如果乙方还能够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合法合规储存或综合利用的,甲方不再付给乙方相应的处置费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干灰处置数量小于300000吨,按合同单价据实结算。
2.1.2承包商范围内主要工作(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1)乙方负责将甲方每日生产产生的干灰,依法合规的运往具有环保资质的储存场地进行综合利用,同时加强对粉煤灰运输、储存场地的管理,防止二次扬尘污染环境。投标人粉煤灰储存场地要满足甲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关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相关要求,同时满足甲方日、月、年度的粉煤灰处置量的要求(包括运输、储存、处置等全部工作内容)。
(2)综合利用量:合同期内干灰利用量不得少于150000吨,干灰存储量不得少于150000吨,干灰综合利用总量不得少于300000吨。
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至少拥有或租赁8辆及以上重型车辆(含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配套的重型罐式半挂车),自有重型车辆应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租赁重型车辆应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注:各类证件年审在有效期内视为有效。
(4)投标人应为干灰综合利用终端用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有包含以粉煤灰作为原材料的项目),须具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粉煤灰贮存设施或场所(场所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等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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