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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凌电力贵州新能源分公司风电和光伏项目占用林地手续办理技术咨询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08     浏览:0    
核心提示:五凌电力贵州新能源分公司风电和光伏项目占用林地手续办理技术咨询服务框架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
 五凌电力贵州新能源分公司风电和光伏项目占用林地手续办理技术咨询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贵州新能源分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新能源分   公司”)所属风电、光伏项目占用林地手续办理技术咨询服务的采购。本项目   暂按6 个50MW 风电项目和6 个 100MW光伏项目考虑。项目建设位置、装机规模、主要技术参数、综合效益等参数视开发条件确定。在服务期限内(2021年

12 月1 日-2025 年12 月31 日),中标单位接受贵州新能源分公司的委托,对拟开发的风电、光伏项目开展占用林地手续办理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2.2招标范围

在框架性期限内,实施风电和光伏项目占用林地手续办理技术咨询服务工
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收集编制林勘等专题报告所需资料(林业、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红线的图斑数据拷贝、核对等);

(2)进行林地、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的地类性质排查,确定可用于甲方相应风电和光伏项目的用地红线范围。

(3)根据排查的用地红线范围进行林勘调查,外业现场实地林勘;

(4)报告编制(包含林勘报告编制、临时使用林地及恢复报告编制、查验报告编制费用等一切项目开工前所必须的报告编制);

(5)林地调规(如有)。含基础资料编制及提交,并承担相应费用。
(6)负责组织各专题报告评审和承担评审所需全部费用;

(7)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临时、永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等有效批文,办理相应的砍伐证(主要为升压站);

(8)配合相应风电和光伏项目其他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9)承担完成上述服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注: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详细说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正常发电运

行并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均为承包人提供服务范围,并承担相应费用,移交全部验收合格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技术咨询服务的能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 年完成2 个使用林地手续办理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必须合同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1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1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投标格式文件第八项资格审查资

料)。

3.5   技术负责人要求: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任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至少拥有2 个使用林地手续办理技术咨询服务经验,并在其中担任专业负责人。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

3.7.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应递交其当地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

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3.7.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7.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11 月5 日至2021 年11 月12 日。

4.2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4.3招标文件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 场购买。

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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