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5/16-SB-14)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余坪乡范固村
一、招标条件
湖南华电平江一期2×1000MW 项目大巴通勤车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10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35/16-SB-1401 |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公司大巴通勤车采购 | 采购5台大巴车,作为员工上下班通勤车(49+1座柴油客车5辆) | 5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公司大巴通勤车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是代理商时,提供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近1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应至少具有5份包含50座及以上大中型客车的销售业绩。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同一品牌产品只接受制造商或唯一代理投标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
注: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代理商提供的业绩应是代理的本次代理产品的业绩):提供满足资格条件中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例如合同主要信息(如合同签章页+“合同封面页或合同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等)或用户提供的收货证明或等其他有效性文件。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1-10 16:00到2021-11-16 20: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1-10 16:00到2021-11-16 20: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d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