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大楼南区机动车停车位车棚制安工程-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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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大楼南区机动车停车位车棚制安工程-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101大楼南区机动车停车位车棚制安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法人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 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提供2020年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告。
(4) 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18年至今已完成或正在施工与本次采购项目类似的停车棚制造安装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须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5)人员要求: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0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1月18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4日09时3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