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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司能源发展公司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陈岙村11.6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

   日期:2021-11-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 第一章招标公告浙江公司能源发展公司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陈岙村11.6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

 


第一章招标公告

浙江公司能源发展公司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陈岙村11.6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能源发展公司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陈岙村11.6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607609,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总安装容量11.6MWp,由国能(浙江)能源发展 投资建设,设计寿命25年。本工程利用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一带垦改地建设一座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光伏组件安装容量11.6MWp,拟以 10kV 电压等级接入 35 千伏泽雅变供区 10kV 配电网实现并网(以接入系统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为准)。投标方负责本项目与电网公司接口分界点的所有设计、设备材料(不包含光伏组件及逆变器)、施工、验收、政策处理、配合等有关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本项目为光伏电站EPC,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

2.1.1完成整个工程项目光伏方阵区、箱变基础土建施工、设备安装、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的初步设计(光伏方阵区:支架基础及安装、箱变基础及安装、逆变器基础及安装、汇流箱基础及安装、组件安装、场区防雷接地装置安装、汇流电缆敷设等。)、施工图及竣工图完成相关设计接口协调配合、设计评审、施工图会审、设计交底及现场设计代表等服务。

2.1.2设备和材料采购: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编制技术规范书并经招标人审定,完成所有变配电区设备、光伏区设备、全站电力及控制电缆、光缆及所有施工涉及到的相关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和管理及配合调试。

2.1.3土建、安装、调试:场内外所有土建工程(主要包括光伏场区支架、箱变、逆变器、汇流箱基础、场界围栏及配套设施基础等内容)、建筑安装、施工、试验及调试;负责整个项目的系统调试及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满足项目验收条件,以及试运行、考核验收、培训和最终转入正式运行交付使用等。

2.1.4工程协调与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所有设计审批备案及办理开工手续,配合招标人处理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政策处理相关事宜,购买建设期工程一切险等保险;负责技术培训、生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并协助招标人通过并网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和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及调度、通信协议办理等。

2.1.5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水保、防洪、国网电力公司、电力建设质量监督等验收要求(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服务,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并最终由招标人确定)。

2.1.6试运行:移交前的试运行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2.1.7验收:各专项验收、国家电网公司并网验收、项目公司组织的法人验收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综合竣工验收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2.2其他

2.2.1设计范围:本工程的生产工艺系统,辅助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的全部工艺系统以及与之配套的施工安装工程的设计均为投标人的设计范围,设计阶段为施工图设计以及绘制竣工图(含设计预算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其审查也为投标人的设计范围。

2.2.2施工范围:投标人设计范围内,与电网公司分界点以内的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为投标人的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场内外道路、水保环保、场地平整、场地恢复、绿化恢复等。

2.2.3建设管理范围:本工程由招标人负责提供建设场地(临时施工场地由投标人负责)、委派招标人代表、委托工程监理,投标人牵头组织进行设计评审、达标投产验收和总体竣工验收,其所有产生的相关费用除监理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外其余费用都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2.2.4工程协调与服务:投标人负责完成所有设计审批备案及办理开工手续,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政策处理相关事宜,招标人协助。施工设备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承包人雇主责任险等由承包人负责购买;投标人负责技术培训、生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投标人负责通过并网验收、专项验收(含环保、消防、城建规划、水保、防洪、国网电力公司、质量(安全)监督站、电力建设质量监督的各类验收、监督等)、竣工验收和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及调度、通信协议办理等,招标人协助。投标人负责甲供设备的接卸、二次搬运及后续保管工作(含搬运责任)。

2.2.5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城建规划、水保、防洪、国网电力公司、质量(安全)监督站、电力建设质量监督等验收要求。即便在本技术协议范围内没有载 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服务及验收等,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含在合同总价内)并最终由招标人确定。

2.2.6性能试验及试运行:性能试验及移交前的试运行工作由投标人负责,性能试验单位由双方商定确认。

2.2.7投标人负责(但不限于)招标人代表、职工培训,负责消防、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水土保持、安评、电网接入等专项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和总体验收,负责申办包括消防设备、对外结算的计量装置等特种设备的使用许可证以及各项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各类事项。招标人负责事项的配合工作。

2.2.8工程界限:系统界面从基础、光伏发电组件开始到并网接入点结束(含一次预制舱并网开关至与电网公司分界点的设计、供货、施工等),与电网公司的分界点为光伏电站至电网公司的开闭所前的所有设计、供货、施工等,包含了光电转换系统、逆变升压系统、交流配电系统、就地监控系统(预留远传接口)等所有子系统。本工程升压并网系统的一次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等二次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

2.2.9电站性能试验由投标人承担,其试验结果必须通过电力部门验收,满足电力规范要求。

2.2.10本工程站区、施工区的土石方开挖、回填、平整、绿化恢复等均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

2.2.11现场采集气象数据装置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满足雨、雪、风、光照数据收集。

2.2.12投标人负责光伏项目电气系统定值整定计算。

2.3本项目工期:本项目2021年6月30日前全部并网发电。

项目建设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目装机容量1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方、乙方两方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1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10MWp及以上光伏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10MWp及以上光伏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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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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