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号: |
GT202111000812 |
采购方式: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类型: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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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整单报价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11-19 17:00 |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
2021-11-22 14:00 |
开工时间: |
2021-11-3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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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a>1、供应商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三体系证书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为“有效”状态)。
4、经理应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同时持有安全B证,具有独立承担类似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与业绩,并具备协调工程现场周边环境的能力。在项目执行阶段,项目经理必须与推荐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5、供应商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送出线路涉铁路施工合同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主要页),且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标、严重违约,所施工的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供应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审计报告且结论良好(应包含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0、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1、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1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进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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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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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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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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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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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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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科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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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灵武光伏项目B3标段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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