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港太仓港区煤炭码头二期工程水文测验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太仓市浮桥镇
1. 招标条件
苏州港太仓港区煤炭码头二期工程水文测验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地理位置:
工程位于长江口南支河段上段白茆沙水道南岸,荡茜口闸以下,上、下游分别与太仓港区武港码头和华能太仓电厂码头一期相邻。港区水路距上海吴淞口约25海里,陆路距上海市中心约50公里,距苏州市区约75公里。地理坐标概位:121°10.5′E,31°40.7′N。
建设内容及方案:
设计货种为煤炭,年设计吞吐量3600万吨,其中年卸船量2000万吨,年装船量1600万吨。外线新建20万吨级卸船码头1座,码头长度306m,外线码头内档布置5000吨级待泊泊位2座;内线布置5000吨级装船码头2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处于有效期;
3.2.2 投标人应具有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海洋测绘");
3.2.3 投标人应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
3.2.4 投标人应能自主取得长江大通站及徐六泾站的实时潮位流量资料,且应有各潮位站资料应用的有效协议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3.2.5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3项。
3.2.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5日9:00起至2021年11月2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2 月6 日16 时00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1年12 月6 日16 时00分
7.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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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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