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 高明生产基地雨污分流施工总承包 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电器照明股份 高明总部生产基地规划用地858360.16㎡,总建筑面积915730.43㎡,计容建筑面积为1215039.68㎡,容积率1.42,建筑密度48.64%,绿地面积116253.61㎡,绿地率13.54%,非工业配套设施占地58408.23㎡,非工业配套设施计容137733.18㎡,配套设施占地比6.8%,配套设施计容面积占比11.34%。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12月10日、竣工时间2022年3月9日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规模: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合同约定的施工总承包。具体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条件完善、拆除路面和绿化、沟槽土方开挖、铺设排水管基层、铺设HDPE双壁波纹管、新砌筑污水检查井、灌水试验、土方回填、沥青路面恢复等。
招标控制价:7450769.75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59530.8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暂列金额为¥500000.0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工程量清单及合同约定为准,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和 同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为考评等级C级或以上的。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
招标监督机构:佛山市高明区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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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e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