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一、招标条件 广西贵港覃塘区2000MW多能互补新能源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核准(备案),项目业主为 崇左开发投资 (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投资控股方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规划设计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 为参股方,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加贷款,自筹资金20%,贷款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由于项目招标人正在根据其所在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履行投资审批流程,投资通过招标人上级集团审批是EPC总承包监理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本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人(或其成立的下属项目公司)将与中标人签署附带生效条件的EPC总承包监理合同,请各投标人知悉。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交流侧容量500MW(暂定直流侧容量:696.6MWp),配置15%×2h(75MW/150MWh)储能。本期工程由两部分组成:北1区域光伏项目一期(交流侧容量350MW)、南区域光伏项目一期(交流侧容量150MW)。 招标内容与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升压站、送出工程及对侧改造(如有)、架空集电线路、储能站等EPC总承包工程的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含验收移交及试运转阶段)、竣工结算、缺陷责任处理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如投标人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 3.4 投标人近3年(2018年至今)须具有1个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业绩。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2018年至今)没有被工商机关列入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 /index.html),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 投标人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1年11月21日1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9时00分 4.2 标书费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账户进行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并在备注中注明“覃塘监理标书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9时00分 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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