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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颤仪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1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除颤仪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1003室(深圳市振东) 一、

项目概况

除颤仪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1003室(深圳市振东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68-2144ZD1492H

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5万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元整

采购需求:除颤仪1批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投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历日内交货,进口设备 60个日历日内到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3)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其注册证必须包含所投医疗器械的型号(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须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提供上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授权书或代理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的无须提供此证明材料);

(5)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⑤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 、深圳信用网(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报名截止日前携带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2)

(3)《投标登记表》下载

2.

注:需邮寄报名应将以上资料扫描后

3.采购代理机构

银行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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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zz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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