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华同方科技广场及同方大厦保安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清华同方科技广场及同方大厦保安服务
2.3 招标项目概括
清华同方科技广场及同方大厦保安服务2.4 招标范围
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同方大厦(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8号)所有公共区域的临时停车管理、访客登记管理、园区及大堂秩序维护、携物出门管控、防疫管理、夜班值守,及临时性警卫、园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微型消防站、特殊天气如:雨、雪、防汛应急处置)等工作。
2.5 项目实施地点
2.6 服务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本项目内容。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北京市保安协会保安服务企业资质或北京市公-安局认定的保安服务资质或在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的保安服务资质。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2021年9月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2021年9月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事业单位不要求。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清华同方科技广场及同方大厦保安服务售价:8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
开户单位: /
收款账号: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电子采购平台(www.dlztb.com)进行发布。
4.3 发售时间:2021年11月16日 09时00分—2021年11月2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12月08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