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浙商银行星沙支行装饰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第二次)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投标人的投标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工程概况:浙商银行股份 长沙星沙支行营业办公用房总计建筑面积954.01平方米,其中营业区面积373.81平方米,办公区面积580.2平方米。该物业主体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已完成建设工程竣工、消防工程验收。水电网络系统正常。其他参数详见施工图。
(标段一:装饰工程)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室内精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分管或主管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任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上述证书均要求在有效期内;
(4)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拟任项目经理满足本项目要求且具有在申请人单位参保的养老保险清单或证明(提供由参保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或上月参保的社保清单或证明。)
(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和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具备银行装饰工程施工案例;
(7)投标人及其拟任项目经理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以法院判决为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标段二:弱电工程)
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和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登记备案证书(壹级)的独立法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近三年具备银行弱电施工案例;
(4)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
(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标段三:消防工程)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及其相关联动系统、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的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开通及验收工作,具体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品牌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近三年具备银行消防施工案例;
(4)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
(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3.2中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5.3。
4.1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2招标人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4.3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答疑:
5.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7日8:30至2021年11月21日17:00。
5.2 售价400元/标段。(该费用系 收取,与浙商银行股份 长沙分行无关)
5.4答疑时间:投标人提交疑问截至时间为2021年11月21日17时前;招标人答疑回复截至时间为2021年11月21日17时前。
5.5答疑方式:电子邮件书面答疑
5.6答疑
6、投标文件: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9: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2投标文件递交
8.2非通过答疑邮箱的一切答复内容均为无效。
9、
9.1
9.2
9.3
9.4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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