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中卫热电液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宁夏电力中卫热电液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中卫热电液氨采购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
2.1.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为2×350MW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和脱硝设施。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工业园区宁钢大道东侧。脱硝装置采用SCR工艺,采用液氨作为脱硝剂。液氨卧式储罐容量为39m³,2台,满足环境温度为50℃时,2台锅炉BMCR工况、88.57%脱硝效率、连续运行3~5天的储氨量,液氨蒸发能力为3×130kg/h。
2.1.2招标范围:2022年全年拟采购液氨数量(预估)为1300吨。投标人根据现场生产的需求或招标人通知的需求量,按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供货不受双休日和节假日约束。
2.1.3交货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1.4交货地点:公司指定地点。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3项和8类;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需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液氨供货合同业绩1份,投标文件内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1-19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1-25 17: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12-09 15: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