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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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2.投标人只允许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3.服务期限:采用1+1+1的形式,最多三年, 第一年合同期满前2个月,在中标人提出顺延申请的情况下,采购人进行综合评估、考核。经考核合格,则本合同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自动顺延一年。第二年合同期满前2个月在中标人提出顺延申请的情况下,采购人进行综合评估、考核。经考核合格,则本合同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再次顺延一年。若合同期满前2个月时,中标人不提出延期申请,自本合同届满之日起自动终止,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工作。4.采购预算:195万元/年。5.服务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2)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至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可参照投标函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参照投标函格式)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可参照投标函格式)。
2、投标人必须是平台定点供应商库内物业管理服务类供应商,服务区域为广州市,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截图证明。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页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2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1月29日17时3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广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