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冠病毒检测耗材紧急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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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检测耗材紧急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新冠病毒检测耗材紧急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1 预算金额:396944元。3.1 采购内容:紧急采购新冠病毒检测耗材一批,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3.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完毕。 3.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4 包段划分:1个包段。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新冠病毒检测耗材紧急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检测耗材紧急采购项目: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新成立企业、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4.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5月份(含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响应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5 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4.6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4.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
4.8 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6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2月02日17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www.dlztb.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15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郑州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0日15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郑州市。
七、其他公告内容
新冠病毒检测耗材紧急采购项目进行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加磋商。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新冠病毒检测耗材紧急采购项目。
2.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2.1 预算金额:396944元。
3.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3.1 采购内容:紧急采购新冠病毒检测耗材一批,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3.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完毕。
3.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4 包段划分:1个包段。
4.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新成立企业、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4.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5月份(含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响应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5 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4.6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4.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
4.8 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磋商文件的获取
5.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0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7:30 时。
5.2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郑州市。
5.3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4 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需查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6.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事宜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12月 10日15时00分。
6.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郑州市。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备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