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煤场综合服务项目(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南公司驻马店热电煤场综合服务项目(三年)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南公司驻马店热电煤场综合服务项目(三年)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位于距离河南省驻马店市区东北约3km(现有市区边缘)的遂平县石寨铺乡刁庄村附近。厂址西距京广铁路线约1.2km,东距刁庄村约300m,南距坡王庄约350m,北距文集村约400m。场地东、西侧分别为市区规划道路驿城大道和前进大道。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负责招标人燃煤掺配(招标人采购的高品质煤及劣质煤、矸石、湿煤泥等各种煤种)、煤场管理等工作,负责范围:根据招标人入炉煤需求制定掺配方案,并每天将掺配方案、数据统计、煤场库存结构报招标人。做好煤场管理工作,斗轮机堆、取煤,分煤种、分区域堆放及晾晒,煤堆整形,按招标人要求定期进行煤场杂物、杂草清理,做好煤场排水防汛及环保工作。做好所有入炉煤掺配及转运工作(汽车卸煤沟、南煤场、北煤场、西煤场等场地掺配工作及包括根据煤场库存结构进行的多次掺配工作和各煤场环保要求的各项工作及所有物资)。脱硫石子接卸、储存、上仓、作业环境保护。入厂煤接卸、储存、余煤清理,煤场定期测温等工作。根据煤场库存结构,为招标人提供燃煤采购需求建议。负责汽车卸煤沟煤仓堵塞贴壁疏通清理工作。负责除杂物、除大块机除出煤块、石块、杂物、污染区域环保等清理和破碎工作。负责临时煤场裸露地面的覆盖工作和环保要求的一切工作(包含所有物资购买)。每日负责完成煤场掺配、测温、库存台账的更新工作。煤场所需的临时性工作及招标人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其他:服务期限为三年,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位于距离河南省驻马店市区东北约3km(现有市区边缘)的遂平县石寨铺乡刁庄村附近。厂址西距京广铁路线约1.2km,东距刁庄村约300m,南距坡王庄约350m,北距文集村约400m。场地东、西侧分别为市区规划道路驿城大道和前进大道。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负责招标人燃煤掺配(招标人采购的高品质煤及劣质煤、矸石、湿煤泥等各种煤种)、煤场管理等工作,负责范围:根据招标人入炉煤需求制定掺配方案,并每天将掺配方案、数据统计、煤场库存结构报招标人。做好煤场管理工作,斗轮机堆、取煤,分煤种、分区域堆放及晾晒,煤堆整形,按招标人要求定期进行煤场杂物、杂草清理,做好煤场排水防汛及环保工作。做好所有入炉煤掺配及转运工作(汽车卸煤沟、南煤场、北煤场、西煤场等场地掺配工作及包括根据煤场库存结构进行的多次掺配工作和各煤场环保要求的各项工作及所有物资)。脱硫石子接卸、储存、上仓、作业环境保护。入厂煤接卸、储存、余煤清理,煤场定期测温等工作。根据煤场库存结构,为招标人提供燃煤采购需求建议。负责汽车卸煤沟煤仓堵塞贴壁疏通清理工作。负责除杂物、除大块机除出煤块、石块、杂物、污染区域环保等清理和破碎工作。负责临时煤场裸露地面的覆盖工作和环保要求的一切工作(包含所有物资购买)。每日负责完成煤场掺配、测温、库存台账的更新工作。煤场所需的临时性工作及招标人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其他:服务期限为三年,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招标公告发布日至少具有煤场管理或燃煤掺配两个及以上年度合同业绩,且至少已完成服务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服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招标公告发布日至少具有煤场管理或燃煤掺配两个及以上年度合同业绩,且至少已完成服务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服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1-25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01 16:30:00。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1-25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01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