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0MW超临界机组液氨(2022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拥有2×660MW燃煤发电机组,两台机组计划于2019年建成投产,采用液氨脱硝工艺,建设1个氨区。两台容积136立方米的液氨储罐(储存系数不大于0.85)
2.2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物料编码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规格 |
1081201390 | 液氨 | 2256 | 吨 | 氨含量/%≥99.8,残留物含量/%≤0.2(重量法);一等品指标 |
2.3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新店子镇和林发电公司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按招标计划分批采购,期间所有产品均按照现场使用需求供货,接到招标方通知72小时之内到货,满足现场生产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0月1日-开标日)至少两份液氨销售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为生产企业或运输企业,
(1)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若为运输企业,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含液氨)和危险品经营许可证;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26日9:00起至2021年12月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每标段1000元,售后不退。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
刘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