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竣工环保验收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等法律法规和导则及技术规范进行现状监测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对银星能源宁东250兆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电站站内、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技术服务,编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协助通过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查,承担会议评审工作,对审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负责解释,按要求对原技术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并最终获得相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通过)批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类似业绩不少于3项;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11-26 09:00——2021-12-02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