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那坡羊加山项目进场道路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那坡羊加山项目进场道路改扩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括:那坡县羊加山风电场项目拟安装单机容量3.85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总容量100MW。
那坡羊加山风电项目于2020年12月完成核准。场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那坡县。那坡羊加山100MW风电项目位于那坡县南部城厢镇南部及德隆乡北部的一带的山梁上,主要考虑利用羊加山~岩羊坡~高坡梁一带的山脊区域,地理坐标介于北纬23°19’8″~23°18’ 38″、东经105° 44'40″~105°48’ 1″之间。规划场址内大体上由两条主山脊及其零星的支脉山脊组成,山脊总体呈南北走向,山脊海拔1300m~1500m之间,场址涉及范围约为12.48km2。场内南北处海拔最高,海拔约1480m。计划于2022年01月01日开工,计划2022年12月30日全容量并网,2023年6月30日工程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最终确定时间为准。
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包含下述项目,但不限于以下项:
改扩建道路总长32km道路、其中12km为水泥路改造,20km(S307)道路零星改造,2km的新改道路。含道路清表、路基挖填、路面硬化、道路防护、部分道路排水设施等、施工交通、施工临时供水、照明、供电及施工通讯; 机械修配、材料加工等附属设施;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的临时环保设施; 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物;钢筋模板加工系统;施工协调处理;进场道路原有构筑物的拆除与处理;进场道路土石方开挖、回填、路面工程、附属设施工程,包括:浆砌石挡土墙、水沟、管涵、安全标识、绿化等;进场道路环水保验收;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民事协调、临时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工作,施工临时用地征用、施工场地原始地貌恢复、道路下边坡、渣场绿化、弃土弃渣处理、道路防撞墩警示桩制作安装、道路标识牌采买安装,临时营地的拆除及恢复原状,一年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包工包料)等;施工过程中道路安全保通,新改道路的大件运输完成后的复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附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 投标人2016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3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2016 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27日9时至2021年12月3日17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