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青海公司果洛州光牧储一期大武乡300MWP光伏发电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7649,招标人为 青海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果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青海省“一优两高”战略落地,促进果洛州和玛沁县经济社会发展,国能(果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在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开发建设3000MW“光牧储”多能互补综合一体化项目,项目依托青海玛沁县丰富的光资源,通过合理配置电化学储能,计划一期建设300MWp配套光伏发电工程,充分发挥多能互补综合一体化作用,实现各类资源高效利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高清洁能源消纳水平。
本项目全称“国家能源集团青海电力有限公司果洛州玛沁县3000MW“光牧储”多能互补综合一体化项目一期大武乡300MW光伏发电工程”,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境内。项目场址规划区地形平坦开阔。距离玛沁县约30km,海拔高度在4000m~4100m 之间,地势开阔,地形平坦,区内植被发育,牧草丛生,有多条南北向冲沟,南侧为 G0615 国道,进场道路可从周边已有道路引接,交通便利,满足项目进出场所需。占地总面积约7200亩,装机容量300MWp。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光伏300.54MWp、储能25MW/50MWh,拟新建1座主变规模1x80MVA的110kV升压站(1#)、1座主变规模2x90MVA的110kV升压站(2#)。
1#升压站的1台80MVA主变接入已建成的110kV云宝扶贫光伏电站110kV母线段,利用已有110kV出线(云果线)送出。
1台80MVA主变低压侧设一套35kV配电装置,为单母线接线,设4回光伏进线、1回主变出线、1回PT出线、1回接地变兼站用变出线、1回储能线路(容量为7MW/14MWh )、1回SVG出线(容量±20Mvar)。
2#升压站2台90MVA主变高压侧采用110kV线变组接线,新建2回110kV出线接入果洛330kV变电站;最终接入系统方式以接入系统报告及其审查意见为准。
每台主变低压侧分别设一套35kV配电装置,每套均为单母线接线,均为4(或5)回光伏进线、1回主变出线、1回PT出线、1回接地变出线、1回储能出线(容量为9MW/18MWh)、1回SVG出线(容量为±20Mvar)。
本工程共77个发电单元,每个发电单元安装容量约为3903.12kWp,光伏组件采用540Wp单晶硅双面组件,每26块光伏组件串联成一个光伏组件串,每16(其中6组为17)个光伏组件串并联接入1台组串式逆变器,经35kV箱式升压变就地升压至35kV,箱变高压侧通过电缆并联后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段。根据光伏发电单元布置情况,共敷设14回35kV集电线路至升压站。
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工作,本次招标范围为整个300MWp光伏发电站所有施工图设计内容(包含储能)。主要工作内容如下(但不限于):
现场踏勘工作,进行相关数据、基础资料和相关图纸的收集。
完成光伏场区(含储能部分)施工图设计工作,并完成储能系统相关施工图设计。
完成光伏场区(含储能部分)主要设备技术规格书,配合采购完成设备/材料技术协议签订工作,提供签订合同的相关技术支持。
与设备厂家完成设备图纸技术交流工作,参与技术交流会议和配合开展设备监造工作。
配合完成通过业主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按照审查意见完成施工图设计成品修改。
配合110KV升压站EPC承包商完成光伏电站和升压站所有相关专业接口施工图设计工作。
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包含图纸在内的各阶段设计文件(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
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完成竣工图编制工作,提供竣工图12套及相应电子版材料。
配合110kV升压站完成并网验收工作。
2.1.2服务期:从合同签订至竣工图完成。
2.1.3服务地点: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50MW及以上光伏设计或EPC的合同业绩,且已完成设计。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业绩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设计合同已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设计注册类执业证书且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50MW及以上光伏电站设计负责人或EPC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竣工/投运、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06 17: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