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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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服务期限 |
招标文件 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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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涂茨镇 黄沙塘 12MWp 渔光 互补光伏发 电项目施工 总承包 |
象山涂茨镇黄沙塘 12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 项目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并网电站工 程(包含送出工程)、设备采购(除甲供的 组件、逆变器以外的所有设备)、建安施工、 组件到场检测和安装质量检测、取得电能质 量报告、 72 小时试运行(含并网和验收各种 证照手续办理、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和 购售电合同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 项费用)、信息接入电网调度、信息接入杭 州生产运营中心、全范围视频监视及光伏监 控系统、防护围栏、环境监测仪、消缺、配 合性能试验、永久性标志牌、技术和售后服 务、人员培训、外部关系协调、配合设计单 位开展设计工作、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 所有工作(消防、质检、并网验收、移交生 产验收、竣工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安全设 施三同时、消防设施三同时、职业健康三同 时、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如有)等), 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甲供除外)、备品备 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 提供并最终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过程的承包。 |
2022 年 4 月 25 日具 备并网条件, 4 月 30 日前实现全容量 并网。 计划工期: 120 日历 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1 年 12 月 30 日 计划具备并网条件日 期: 2022 年 4 月 25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2 年 4 月 30 日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 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 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 证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 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4)业绩要求:近 5 年内完成至少 2 个同类型及以上工程业绩,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 3 年内担任过累计 30MWp 及以上光伏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职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全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