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洁能电力有限公司静海唐官屯2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008172,招标人为 洁能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洁能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本建设工程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鲁辛庄村西侧,距离天津市市区约 50 公里,距天津机场约 50 公里,周边主要道路包括津沧高速、京沪高速等,交通运输十分便利。本建设工程利用地面和坑塘水面建设 1 套光伏发电系统,占地面积约 500 亩,建设光伏发电规模约 20MWp(交流侧)。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发电场区和 35kV 升压站部分。项目采用单块容量为 540Wp 单晶硅光伏组件,共计 43680 块,实际装机容量直流侧为 23.5872MWp,交流侧为 19.208MW。每个光伏发电单元包括:每 26 块组件串接成一个光伏组件串,每 17/18 串接入 1 台 196kW 组串式逆变器,每 12 台逆变器就近接入 1 台 2500kVA/10kV 就地升压变压器或每 7 台逆变器就近接入 1 台 1600kVA/10kV 就地升压变压器后升压至 10kV。本项目共计 7 个 2.5MWp、2 个 1.6MWp 光伏发电子方阵,总计安装 540Wp 组件 43680 块, 196kW 组串式逆变器 98 台, 2500kVA 就地升压变 7台, 1600kVA 就地升压变 2 台。项目拟经 1 回 35kV 线路接入公共电网,全部上网,最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整个光伏场站的设计(工程地质详勘工作已完成,本次招标不包括地质勘察工作)、施工、采购的所有工作。从项目设计开始到整个项目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并移交生产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实施所需的各项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1)光伏场区、集电线路、电气设备及电缆属于投标人的设计、采购、施工范围。(2)光伏场区给、排水设施的设计、设施的采购、施工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包括城市管网到光伏场区的管道)。(3)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由投标人自行解决。(4)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划要求,负责在现场设计并修建现场所需要的临时设施(包括临时生产、生活与管理房屋、现场的道路、需硬化的场地、供水、供电、供暖、通讯、管理网络等设施)。并在合同工程竣工或在投标人使用结束时,按招标人的要求拆除并恢复场地。(5)投标人应负责甲供设备的管理、二次倒运。(6)工程竣工前的运行管理。本工程为EPC交钥匙工程,根据光伏发电的特点,并网方式可采用一次性整体并网。电站投运的相关安全措施、投运方案编写由投标人负责并报招标人和监理审核同意,设备带电的相关操作和组织工作、全部并网前运行管理和维护、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前所有消缺整改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7)项目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健康、消防等专项验收工作。项目并网手续办理工作;工程质量监督工作。(8)与项目送出工程的分界点:升压站围墙外1米(以项目接入系统报告为准)。
工期:计划总工期为六个月,2021年12月25日-2022年6月25日,具体开工时间由招标人通知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工程规模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光伏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0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