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陕西公司咸阳高新区2.673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项目地址坐标约为北纬34.287°,东经 108.639°,海拔高度约328m。场址位于高新区中韩产业园,场址南侧距离咸阳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50米,交通便利,具备较好的建设条件。本项目为分布式光伏,光伏发电系统拟建于产业园内闲置厂房屋顶,总占地面积约30613m²,光伏组件装机规划容量2.673MWp。
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方式。光伏发电系统采用400V线路接入园区原有206及103厂房配电室低压侧0.4kV母线,就地给生产负荷供电,就地无法消纳的电量由配电变压器升压后送出至上级变电站接入系统。
本期项目光伏组件选用 450Wp 单晶硅单面组件,共计 5940 块;逆变器选用 18台110kW及4台60kW的组串式逆变器。每串光伏组件串由 20 块光伏组件串联组成。 通过光伏组件选型以及光伏阵列运行方式分析,考虑屋面荷载及风载等承载力 因素本工程推荐彩钢瓦屋面沿屋面原有坡度平铺式安装;混凝土屋面光伏组件采用 自重式支架,支架单元布置采用 1×2(竖向)单排布方式,支架采用 26°最佳倾 角安装。 本期项目光伏系统首年发电量预计272.4万kWh,25年总发电量为6389.9万kWh,年平均发电2kWh平均年有效利用小时数956h。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标段EPC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工作:
1)项目施工前相关工作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屋面荷载报告文件取得;入场手续办理及施工过程中的协调(与租赁方物业、地方电网公司,协调施工中的阻工等工作);设备运输涉及的场外、场内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投标人应投的各类保险(建安一切险由招标人承担);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网线勘察及保护;规划及施工许可;消防报审;进场道路开通;施工临时性水源(含管线敷设、基础制作办理相关手续)、电源及相关工作;环境保护工程(若有)建设等(含环境保护工程方案设计、施工);职业卫生及劳动安全等(含职业卫生及劳动安全工程方案设计、施工)。
2)勘察设计工作:屋面图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施工前所有图纸必须由招标人审核批准。
3)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输变电、变配电、并网设备及安装工程、控制保护设备及安装工程、电能管理、监控设备及安装工程、消防系统及设备监造等。所有设备设施标识牌、警示牌的采购、安装及设备和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4)建筑工程包括不限于:屋面加固;所有支架及设备基础;电缆沟;新建或租赁房屋的土建及装修等。
5)接入及送出工程:投标人负责对接并落实好送出工程衔接、安装挂线、配合、协调工作及接到园区配电室、配电室到电网线路所有的手续办理、设计施工、调试、试验、项目并网等。
6)并网及达标验收工作:投标人负责以招标人名义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电能质量检测、保护定值计算及备案、并网网络信息安全测评、并网前系统调试、涉网调试、接入系统(二次)报告评审、并网准备技术协调会、启委会、国网公司并网前现场检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360小时试运行(含完成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负责工程资料档案整理、移交及档案专项验收等相关工作;办理并网安全性自评价,防雷评估以及防雷接地检测等。办理各专项验收并取得批复;负责水保环保施工监理及监测(若有);工程质量监督等。
7)发包人、承包人工作范围界限如下:
工作内容 |
发包人的工作范围 |
承包人工作范围 |
档案验收 |
负责组织进行培训,制定标准;开展过程检查、协调集团组织验收。 |
负责组织档案资料的过程整改、收集、整理组卷(含电子化)、过程整改、归档及配合验收工作(协助开展验收,承担会议费用及专家费用)。 |
质量监督 |
与质监站签订质监合同,完成质量监督注册。 |
按照《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要求,协调质监站组织开展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并支付质量监督会议费及专家费等费用。 |
安全备案 |
/ |
负责安全备案工作,支付相关费用。 |
权证办理 |
屋面租赁费 |
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证件办理由承包人承担。 |
设备监造 |
/ |
负责设备监造委托、合同签署,对设备进行监造,支付监造费用,提交监造报告。设备监造包含光伏组件、逆变器等。 |
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招标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2.2其他:见第一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姓名、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EPC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姓名、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发电EPC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姓名、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采购货物要求:除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型号品牌的产品外,投标人所有涉及到本项目的物资采购均需通过招标人书面同意。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特别说明项
里程碑节点时间
设计完成时间:7天;
开工完成时间:10天
设备到场完成时间:15天
全容量并网完成时间:90天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03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09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