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溪水电厂委托生产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福建金湖电力有限公司北溪水电厂委托生产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福建金湖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溪是金溪上游杉溪(泰宁溪)的支流,发源于闽赣交界的茶花隘南麓,流经新桥、杉城等乡镇,在泰宁城区北部汇入杉溪,北溪流域面积127km,主河道长35km,河道平均坡降为15.7‰。 北溪水电厂由四级梯级引水式电站组成,上有泰宁县水埠水库调节,水埠水库是中型多年调节水库,是北溪流域梯级开发的龙头水库,坝址位于泰宁县新桥乡新桥村境内,水库控制集雨面积23平方公里,水库总库容0.1307亿立方米,最大坝高50.7m,坝顶弧长129m,坝顶宽度2.5m,水库面积0.7平方公里,正常蓄水位680.6m,设计防洪水位682.7m,校核防洪水位683.7m。 北溪厂现有四个梯级电站9台机组,装机总容量为7750千瓦,分别为北一电站2台×1250KW、北二电站(1台×1600+1×1250)KW、北三电站(1×500+1×400KW)、北四电站3台×500KW,引水明渠长23km,为土渠加渡桥等成,年设计发电量3500万kwh。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北溪水电厂委托生产运行维护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资质等级要求:具备相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四级及以上资质证明。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5MW以上水电厂生产运行维护管理经验。 5.人员要求所派所有人员具备一年及以上的电厂的运维服务工作及管理工作经验,特种作业人员需持特种作业证。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随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2-06 08:40到2021-12-13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