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号机组脱硫环保岛工程项目防腐材料供货与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汕头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脱硫环保岛工程项目防腐材料供货与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台600MW燃煤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防腐材料供货与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具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8.资格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投标方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9.业绩要求:近5年至少具有3台/套火电600MW机组及以上容量的合同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扫描文件,未提供合同的业绩扫描件不作为有效业绩。且运行一年以上,未出现质量问题。 10.财务要求:投标方注册资金应在1000万元及以上,提供近3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1.具备权威机构颁发的三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2.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13.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2-06 11:30到2021-12-13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