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英力特化工1-2#电石炉净化灰气力输送改造项目成套设备及非标准设备采购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宁夏英力特化工1-2#电石炉(2×30000KVA密闭炉)配套的净化系统上,将电石炉的净化灰通过气力输送装置,以压缩氮气为载体将净化灰输送至净化灰集中灰仓,用喷射的方式使净化灰连续稳定的喷吹至沸腾炉焚烧,热量用于兰炭烘干,回收热量,替代现用煤气及燃煤(兰炭沫),同时净化灰经过焚烧,生产颗粒状一般固废,不易污染环境。
2.1.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从1-2#电石炉净化灰收集仓卸灰口法兰处至沸腾炉喷的所有成套设备(主要包含输送系统、焚烧系统、氮气回收系统、负压吸渣系统)及系统内部必需的电气MCC柜、现场控制箱及PLC控制系统、空压气干燥系统、氮气制备系统等设备供货、安装、设备调试,供货方提供技术服务配合系统调试,负责对招标人的生产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
2.1.3交货地点: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1.4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完成设备的加工与制作,四个月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石炉净化灰气力输送设备采购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或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它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或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09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14 17:00: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