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分公司包头再制造基地物业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陕西分公司包头再制造基地物业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铁路装备陕西分公司包头再制造基地物业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108400,招标人为神华铁路货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陕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分公司),是铁路装备公司下属八家分公司之一,主要承担着公司轮轴新组装及三、四级修、轴承大修及一般检修、机电设备维修、高价互换配件统筹管理与维修等各类“再制造”业务,是公司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再利用的具体实施单位。
2.1.2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以及更全面的服务分公司包头再制造基地,现需求专业的物业管理团队对陕西分公司包头再制造基地物业进行优质的服务管理。包头基地环境保洁服务、工程维修服务、秩序维护服务、客户服务及会议服务等。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3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项目地点:陕西分公司包头再制造基地,包括生产厂房及综合试验楼。(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滨河新区创业大街36号)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物业服务合同业绩3份,且每个业绩合同总额不低于3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发票(合同执行期间任意一张发票)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13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20 16:30: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01-05 09: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