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海电厂2×600MW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EPC项目建安工程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为招标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安装包括设备、工艺管道、电气、仪表等及附属设施的安装及防腐保温工程。含设备单体调试或相关调试配合工作;甲供设备和材料卸车、保管及二次搬运;安装工程装置性材料其中甲供材料(管道、阀门、电缆、照明灯具、桥架等),其中乙供材料(管支吊架及管卡材料、螺栓及螺母等紧固件、电气照明线及接地材料、电气设备支架及电缆支架材料、防火包和防火泥等材料、仪表设备支架、仪表阀门、气源管、电缆保护管以及防腐保温材料等)、设备防雷接地等。建筑包括:新建闪蒸楼、地坑,室内外(设备基础、电缆沟、管沟、道路、绿化、地面硬化、树木移植等)等,浓缩场地拆除设备及基础、综合管架、雨水井、雨水管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前可能存在的铁件或套管、照明管线预埋工程、建构筑物防雷接地以及为满足项目移交条件招标人委托投标人进行的其他工作内容(招标人保留因条件变化而调整投标方承包范围的权利)。
计划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计划交安(或竣工)日期:2022年10月31日(含装饰装修)。工期总日历天数:315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建设地点:宁海电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并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或环保工程施工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20 16:30: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