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清远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一体化智能智慧信息平台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全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留有扩建4×1000MW燃煤机组的条件。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括: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IMS智慧企业管控平台(基建生产一体化平台)、基建质量监督系统、人员定位系统设计、安装与供货。
2.1.3交货期:2022年5月。
2.1.4交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内。
2.2其他: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软件成熟度模型(CMMI)4级(含)以上等级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6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单机容量60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信息类系统项目供货或安装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投运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投运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用户证明等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22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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