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一体化智能智慧信息平台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清远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一体化智能智慧信息平台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清远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一体化智能智慧信息平台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全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留有扩建4×1000MW燃煤机组的条件。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括: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IMS智慧企业管控平台(基建生产一体化平台)、基建质量监督系统、人员定位系统设计、安装与供货。
2.1.3交货期:2022年5月。
2.1.4交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内。
2.2其他: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软件成熟度模型(CMMI)4级(含)以上等级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6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单机容量60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信息类系统项目供货或安装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投运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投运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用户证明等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22 16:30: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01-06 09: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