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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产业园绿色家居项目(一期)—纬三路、经三路、经四路道路工程及A、B区标准厂房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GG2021-G3-042-GXZD)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江产业园绿色家居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滨江产业园绿色家居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港南发改规字〔2021〕165号、港南发改规字〔2021〕166号文(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港南区利恒农业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不足部分业主筹集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GG2021-G3-042-GXZD
建设
总投资约为:30833.51万元,分别为:(一)滨江产业园绿色家居建设项目(一期)—A、B区标准厂房,工程建安费用26703.73万元;(二)滨江产业园绿色家居建设项目(一期)—纬三路、经三路、经四路道路工程,工程建安费用4129.78万元。
建设规模:
(一)滨江产业园绿色家居建设项目(一期)—A、B区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为138010. 00㎡,其中。A地块建筑面积共75300. 00㎡,包括: 1#-6#标准厂房, 建筑面积均9600. 00㎡; 7#-8#标准厂房,建筑面积均8800. 00 ㎡";配电房建筑面积50. 00㎡;门卫建筑面积50.0㎡;垃圾收集点10.0㎡; B地块建筑面积共62690. 00㎡,包括9#-14#标准厂房,建筑面积均10400. 00㎡;配电房建筑面积240. 00 ㎡;门卫建筑面积50.0㎡; 垃圾收集点10.0㎡;配套建设1#配电室、2#配电室、门卫室、以及道路、停车场、绿化景观等室外工程。
(二)滨江产业园绿色家居建设项目(一期)—纬三路、经三路、经四路道路工程,道路路线设计全长2029. 891m,路线实施长度为1903. 460。本项目共有三条路,分别为纬三路、经四路和经三路;其中纬三路(宽24米)设计长度为814.12米,实施长度785. 509米;经四路(宽36米)设计长度为827. 469米,实施长度为777.170米;经三路(宽18米)设计长度为388. 302米,实施长度为340.781米。建设道路、给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及绿化等工程。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周期起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为准,至办理竣工结算、备案、保修期满和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为止。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为必选项,其余专业咨询须勾选两项及以上选项。)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本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项目策划、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运营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
2、☑前期咨询:编制投融资策划方案、编制专项债方案。
3、☑造价咨询: 审核施工过程造价咨询(进度审核、工程变更价款审核、工程索赔审核、现场签证审核、材料设备询价与核价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两项资质的企业或被列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试点企业名单或广西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单独一家企业的形式参与投标后,将不在本企业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3.3.1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1)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3.3.2专业咨询负责人(分包单位人员可以担任本项目专业咨询负责人)
前期咨询负责
造价咨询负责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必须是①具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甲级资质或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中任一项的企业②或被列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试点企业名单或广西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1年12月17日8时00分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贵港市 平台( :9005/)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 月 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贵港市 二楼交易厅(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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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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