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托管运营及洗选矸石排放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恒煤业选煤厂托管运营及洗选矸石排放综合治理项目
2.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大恒煤业选煤厂设计原煤筛分和洗煤系统各一套,矿井原煤从主井皮带头转载至原煤仓,原煤仓内的原煤经仓下带式输送机运输至筛分破碎车间,筛分破碎车间采用工艺为筛分+人工拣矸+破碎,洗选系统工艺为重介+煤泥水力分级+浓缩压滤,主洗设备为无压三产品重介旋流器,年洗煤量360万吨以上,洗选矸石量约 80万吨/年(按实计量),根据生产及有关环境治理要求,结合选煤厂实际情况,需对选煤厂托管及洗选矸石排放综合治理一体化项目对外发包。
招标范围:
1、大恒煤业选煤厂托管运营项目选煤厂托管运营费用总包干,包括托管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小修、中修、大修、材料、备件、电力和员工薪酬以及管理费、税费等。具体范围如下:
(1)生产系统自原煤缓冲仓下口给煤机始(包括给煤机)至产品仓闸板阀出口(包括配套的发放煤设备)止;采暖系统自锅炉房(包括锅炉房)始至选煤厂内所有供暖地点止,并负责主井区域供暖;供排水系统自澄清水池始至选煤厂内所有供排水地点(包括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止;供电自 35KV变电所出线始至厂区内所有用电设备止,包含信息监测、监控系统和通讯系统。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安全、生产、维修、技术改造等。
(3)选煤厂范围内涉及安全、生产、工艺、机电、标准化等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谁受益谁承担原则据实结算费用。
(4)供排水、供暖、消防水等管网:室外管路维修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负责施工,室内管路维护或更换全部由乙方负责。2、洗选矸石排放综合治理
2.1项目名称:大恒煤业选煤厂托管运营及洗选矸石排放综合治理项目
2.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大恒煤业选煤厂设计原煤筛分和洗煤系统各一套,矿井原煤从主井皮带头转载至原煤仓,原煤仓内的原煤经仓下带式输送机运输至筛分破碎车间,筛分破碎车间采用工艺为筛分+人工拣矸+破碎,洗选系统工艺为重介+煤泥水力分级+浓缩压滤,主洗设备为无压三产品重介旋流器,年洗煤量360万吨以上,洗选矸石量约 80万吨/年(按实计量),根据生产及有关环境治理要求,结合选煤厂实际情况,需对选煤厂托管及洗选矸石排放综合治理一体化项目对外发包。
招标范围:
1、大恒煤业选煤厂托管运营项目选煤厂托管运营费用总包干,包括托管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小修、中修、大修、材料、备件、电力和员工薪酬以及管理费、税费等。具体范围如下:
(1)生产系统自原煤缓冲仓下口给煤机始(包括给煤机)至产品仓闸板阀出口(包括配套的发放煤设备)止;采暖系统自锅炉房(包括锅炉房)始至选煤厂内所有供暖地点止,并负责主井区域供暖;供排水系统自澄清水池始至选煤厂内所有供排水地点(包括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止;供电自 35KV变电所出线始至厂区内所有用电设备止,包含信息监测、监控系统和通讯系统。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安全、生产、维修、技术改造等。
(3)选煤厂范围内涉及安全、生产、工艺、机电、标准化等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谁受益谁承担原则据实结算费用。
(4)供排水、供暖、消防水等管网:室外管路维修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负责施工,室内管路维护或更换全部由乙方负责。2、洗选矸石排放综合治理
2洗选矸石排放综合治理应遵循“因地制宜,综合治理;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合理布局,加快建设”的方针,考虑到洗选矸石自燃、风化的必要条件,需采用黄土和石灰乳混合灭火、消矸护坡、黄土覆盖、复垦种植、导排雨水、生态恢复,对洗选矸石进行无害化处置,实现以害治害,变害为利的目的。洗选矸石排放综合治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矸石排放及综合治理所发生的征地费、装运卸车费、矸石分层摊平碾压费、取土分层覆盖碾压费、排矸道路维修费、洒水降尘费、修建拦渣坝、环保验收、政府执法处罚、地方关系协调费、绿化费等。
(1)征地:与村委(村民)、乡、区政府完成征地手续,获取洗选矸石综合治理场地;
(2)整治场地、摊铺矸石,分层填埋、碾压,排矸场呈台阶设置,水平宽度设计为 7.5m,反坡 3%,阶梯垂直高度为 5.0m,垂直投影宽度为 7.7m,整体坡面的综合坡度为 18.2º,采取局部弃渣,局部覆土,边弃渣边覆土的施工工艺,矸石堆碾压密实度大于 0.85,当排弃厚度达到 2.5m后,再覆黄土 0.5m左右,并进行覆土层的平整和碾压,碾压密实度大于 0.94,以阻止空气上下流通,防止煤矸石的自燃;
(3)在荒沟的出水口建拦渣坝,底宽 6米,埋深 3米,平均厚度 2m、高度 30m,呈阶梯状随矸石治理高度而升高,防止矸石坍塌,治理后场地呈梯田状;
(4)修建临时排矸路,洗选矸石装车、运输、卸车;
(5)分层填埋、碾压,达到标高后最上层覆盖黄土 1.5m厚,进行土地复垦种植林草;
(6)修建排水沟,避免雨水流淌过程中冲刷覆土形成坡面流失,防止矸石发生滑坡;
(7)在场地内设置安全警戒区,禁止人员及其它车辆入内;
(8)运输道路及矸石综合治理场地保洁、洒水降尘;
(9)建立综合管理制度及隐患排查制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严格按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和灾害防范工作。
(10)服务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还应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接受地方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保证检查、验收合格等。
2.4实施地点:山西朔州平鲁区龙矿大恒煤业有限公司
2.5托管期限:两年
(1)征地:与村委(村民)、乡、区政府完成征地手续,获取洗选矸石综合治理场地;
(2)整治场地、摊铺矸石,分层填埋、碾压,排矸场呈台阶设置,水平宽度设计为 7.5m,反坡 3%,阶梯垂直高度为 5.0m,垂直投影宽度为 7.7m,整体坡面的综合坡度为 18.2º,采取局部弃渣,局部覆土,边弃渣边覆土的施工工艺,矸石堆碾压密实度大于 0.85,当排弃厚度达到 2.5m后,再覆黄土 0.5m左右,并进行覆土层的平整和碾压,碾压密实度大于 0.94,以阻止空气上下流通,防止煤矸石的自燃;
(3)在荒沟的出水口建拦渣坝,底宽 6米,埋深 3米,平均厚度 2m、高度 30m,呈阶梯状随矸石治理高度而升高,防止矸石坍塌,治理后场地呈梯田状;
(4)修建临时排矸路,洗选矸石装车、运输、卸车;
(5)分层填埋、碾压,达到标高后最上层覆盖黄土 1.5m厚,进行土地复垦种植林草;
(6)修建排水沟,避免雨水流淌过程中冲刷覆土形成坡面流失,防止矸石发生滑坡;
(7)在场地内设置安全警戒区,禁止人员及其它车辆入内;
(8)运输道路及矸石综合治理场地保洁、洒水降尘;
(9)建立综合管理制度及隐患排查制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严格按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和灾害防范工作。
(10)服务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还应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接受地方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保证检查、验收合格等。
2.4实施地点:山西朔州平鲁区龙矿大恒煤业有限公司
2.5托管期限:两年
32.6投标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
2.7投标报价计价方法:按分项进行报价,包括单价、合价、总价。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的完税价格、标准化达标、地方行业监管处罚等发生的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且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企业须具有洗煤运营许可、运输经营许可;
3.3具备同类选煤厂运营经验 8年以上,有可供考察的类似工艺的正在运营的选煤厂(附带合同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煤矸石处置、运输业绩。
3.4具备运营选煤厂(360万吨及以上规模)及洗选矸石排放综合治理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基本条件;项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需持有山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洗选煤企业考核合格证》。
3.5具有协调处理地方政企关系、处理周边工农关系的能力。
3.6自 2019年 1月 1日以来,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约定;
3.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12月 16日起至 2021年 12月 21日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7投标报价计价方法:按分项进行报价,包括单价、合价、总价。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的完税价格、标准化达标、地方行业监管处罚等发生的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且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企业须具有洗煤运营许可、运输经营许可;
3.3具备同类选煤厂运营经验 8年以上,有可供考察的类似工艺的正在运营的选煤厂(附带合同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煤矸石处置、运输业绩。
3.4具备运营选煤厂(360万吨及以上规模)及洗选矸石排放综合治理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基本条件;项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需持有山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洗选煤企业考核合格证》。
3.5具有协调处理地方政企关系、处理周边工农关系的能力。
3.6自 2019年 1月 1日以来,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约定;
3.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12月 16日起至 2021年 12月 21日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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