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吉鲁大安市500兆瓦风电项目电力监控系统相关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对吉鲁大安市500兆瓦风电项目电力监控系统相关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大安市龙沼镇;
2.2 规模:500MW;
2.3 建设工期:2021年9月-2022年6月;
2.4 标段划分:电力监控系统相关设备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设备清单汇总表):主要包括网络安全柜1套,正反向隔离装置2台,35kV故障录波器屏2面,快切装置2套,继电保护状态实时监测屏1套,箱变监控系统1套,一次调频装置1套;
2.6 交货地点: 暂定为青岛(根据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2.7 交货期: 2022年2月28日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50MW及以上风电项目综合自动化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包括服务内容的清单、签字盖章页);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18日9:00起至2021年12月24日17:00止。
【电子招标】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