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 神泉二海上风电场项目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 已完成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惠来县神泉镇南面海域,场址涉海面积约 56km² ,水深 34-39m,厂址中 心离岸距离约 25km,陆上集控中心(开关站) 位于揭阳市前詹镇沟疏村。
建设规模: 350MW-560MW。
工期要求: 以投标人投报的工期为参考,合同生效日为 T0 日,以“T0+”的方式作 为建设工期,其中 1 月、2 月、10 月、11 月、12 月为非窗口期,不计入工期内。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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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文件 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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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司揭 阳神泉二海 上风电场项 目 EPC 总承 包 |
投标人的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容量在 350MW-560MW 之间, 已有 50 个机位点和 4 个 海上升压站勘测点位, 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可研报告(见附件 1, 仅作参考)、微观选址报告(见附件 2)、勘测报告(见附件 3、) 风资源评估报告(见附件 4)、海洋水文资料(见附件 5)、本 招标文件要求等资料开展设计, 提供设计方案, 含工程投资 概算、 经济性评价等; 完成主机、 塔筒、 风机基础、 集电线 路、 海上升压站、 220kV 送出海缆的设计、 制作、 制造、 采 购、 施工、 安装调试等, 直至整个项目 240 小时试运行、 整 体项目质保 1 年、 风机 5 年质保期完成。 具体范围见技术部分工作范围。 |
3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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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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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司揭 阳神泉二海 上风电场项 目 EPC 总承 包 |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 故, 且近 12 个月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系统范围 内无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事故责任认定以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为准)。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 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经营状况良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 得认证证书。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至少包含主机厂商、设 计单位,并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设 计单位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或工程设 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施工单位同时应具 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专业技术、施工船机设备设施、人员、 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2016 年 11 月 30 日至投标截 止日) 内具有 (1)2 个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业绩; (2)2 个海上风电项目勘察或设计业绩(其中至少有 1 个 海上风电项目主体设计业绩) 和 2 个海上风电项目施工业绩。 注: ( 1)、(2)业绩两者满足其一即可。 3.风机主机供应商必须具备已有国内单机容量 5MW 及以 上海上抗台机型在运业绩; 投标机型应为 8 MW 或以上的 IEC I 类或以上抗台风型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投标机型必须取得设计认 证报告, 满足《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T 19963 的 要求; 风电机组并网前必须取得风电机组的型式认证报告、电 网适应性报告,其他性能指标应符合风力发电机组相关的最新 技术规范。 4.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必须具有相应注册一级建造师资 格, 近 3 年(2018 年 11 月 30 日至投标截止日) 担任过海上风 电相关工程的项目经理。 5.安全总监的资格要求: 安全总监应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 证书, 有海上风电工程安全管理的经历, 50 周岁及以下。 6.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必须具有相应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 且具有相应安全 B 证, 且具有海上风电施工管理经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 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