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红二煤矿主井井筒装备及主井提升系统安装工程 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有资金 ,招标人为 宁夏红墩子煤业
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无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红二煤矿主井井筒装备及主井提升系统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具
有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
电专业,须提供近一年社保缴费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并具有立井摩擦提
升机安装工作业绩,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经理,须同时提供能体现项目经理的
用户证明);中标后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
3.财务要求:
2017 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
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4.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4.1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机电工程类)证书;
4.2 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 C 类);
4.3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以下所有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在册正
式人员,须提供连续的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
构公章)。
5.业绩要求:
2016-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一项类似立井井筒装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写明工程名称、竣工
日期、联系人以备核实),且未出现严重的质量缺陷;并提供上述工程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6.信誉要求:/
7.其他要求:a、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须按第六章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相关内容提供信息)
b、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1 年 12 月 20 日 09 时 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 16 时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刘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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