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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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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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总承包 |
山东泰安肥城老城2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作范围:电站工程勘察设计及优化、设备材料、场区土建工程、场区安装工程、升压站土建工程、升压站安装工程、交通工程、试验调试验收,手续办理,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等。包括除明确由招标人负责的事项外的其他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光伏场区临时用地租赁手续办理;架空集电线路部分的迁移补偿,电站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不含光伏组件、逆变器、主变、箱变、支架、GIS、SVG、35kV配电装置等甲供设备);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接卸、验收、仓储保管;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工程试运行、达标投产、工程竣工验收、创行优、精品工程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水土保持及环保措施落实并通过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特别说明:1.本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已由招标人框架采购,按合同价计入投标总价(暂列420万元)。2.本招标范围不含送出工程,不含储能设施,不含农(渔、牧)光互补工程;但应与农(渔、牧)业设施、送出工程、储能工程设计、施工做好衔接配合工作。3.本招标为该项目的预采购招标,项目经华电山东公司立项决策批复后方可签订合同。 |
2000 |
本光伏电站拟选场址为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老城街道曹庄矿、杨庄矿的采煤沉陷区一带。计划2022年1月开工,2022年12月10日首期70MW全部容量并网发电,后期项目根据省能源局与电网公司规定的并网节点时间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市场化并网名单下达的情况进行工期调整,不涉及费用调整。(无论实际开工时间如何变化,首期70MW项目最终投产时间均不得晚于2022年底)。
招标范围说明:
除①光伏组件、逆变器、主变、 箱变、支架、GIS、SVG、35kV配电装置等甲供设备的采购及运输②项目前期③监理④建设用地的永久征租地⑤开工及并网手续办理⑥生产准备、生产车辆购置、项目建设管理费等由招标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采购(集团已完成框架招标的电缆等其他项目设备材料按照华电集团框架招标结果设计、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一揽子工作以及招标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为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合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2-20 16:50到2021-12-2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2-20 16:50到2021-12-2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