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中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改委核准,项目业主为苏州吴中综合能源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钢烟囱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规划建设2×400t/d(含水率80%,下同)污泥焚烧线+8×100t/d污泥干化线,本期建设2×400t/d污泥焚烧线(污泥焚烧炉+烟气处理)和6×100t/d污泥干化线,全厂公共设施和土建结构工程按规划容量一次建成。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编号后三位+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方负责提供60米自立式钢烟囱设计、制作、供货、技术服务等工作。
a.烟囱及其附件结构设计
b.烟囱及其附件基础预埋件设计
c.烟囱及其附件(含基础中预埋或留置的构件及附件)供货
d.烟囱及其附件包装、运输至指定地点
e.烟囱及其附件的指导安装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应为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并提供授权书。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须具备5根60米以上的自立式钢烟囱的业绩,需要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文件。
3、财务要求: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提供承诺函) ,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4、信誉要求: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 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未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的厂家。(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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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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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e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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