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招标条件
临河热电厂职工餐厅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审批通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左右。
2.2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八一乡临河热电厂。
2.3招标范围:
1、投标方负责临河热电厂职工食堂,每日三餐(同时给职工提供免费汤粥小菜,营业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2、负责食品、水、及日用品的代购及配送。
2.4服务期:
2022年2月1日-2025年1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的签订根据投标方上一年度的服务质量由招标方相关部门进行供应商考评,考评完成后决定是否续签。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受到过安全、卫生、防疫或税务等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发生过因履行法律义务不到位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干部职工及特定关系人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业绩不少于1份,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1年12月21日9:00起至2021年12月28日17:00止。
获取方式:www.dlztb.com
招标文件费:每标段800.0元,售后不退。
解密方式:集中解密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10日10:00。
5.2 递交方式: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电子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月10日10:00
开标地点:到达开标时间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智能招评标系统点击开标按钮,投标文件将自动在服务端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唱标。唱标完成后,各投标人在投标管家开标菜单处,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盖章并提交开标结果。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