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京港澳高速保定服务区4.67MW综合能源发电EPC总承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京港澳高速保定服务区,拟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闲置空地等空置资源,为高速公路运营提供更多低碳、绿色、环保的清洁能源。本项目光伏装机容量4.66674MWp+4台3KW景观风机。项目分为东西两个对称服务区,其中东区装机量2.88132MW+2台3KW景观风机,布置 3432块单面545Wp光伏组件及1872块双面540Wp光伏组件;西区装机容量1.78542MWp+2台3KW景观风机,布置3276块单面545Wp光伏组件。东西区需同步建设光伏车棚,其中大车区光伏车棚共8个总长度600米、宽13.6米、最低点不低于5米(含设计、采购、施工);小车区光伏车棚共15个总长度690米、宽13.6米、最低点不低于2.5米(含设计、采购、施工)。东西服务区光伏电站均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方式。光伏发电单元所发直流电通过逆变器经10KV升压变就近并网,投标方负责本项目送出线路与电网公司接口分界点的所有设计、设备材料、施工、验收、政策处理、配合等有关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分布式光伏电站EPC,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河北京港澳高速保定服务区综合能源发电项目整体设计、采购(不含组件和逆变器)、施工。包括满足太阳能光伏电站正常运行所具备的系统设计、设备的选择、采购(不含组件和逆变器)、运输及储存、制造、监造及安装、施工、并网接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项目管理、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包括光伏车棚的设计、采购、施工;包括景观风机的采购、施工;包括建设期整个项目保险(包括构建筑物、安装、设备、总承包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包括出线并网系统的一二次系统接入设计、采购、施工,以及供电系统的方案报批及并网验收等服务(含一二次系统接入方案编制和组织评审、并网系统接入、备案登记,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并根据本项目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本合同项目的保修,工程应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预期目的。投标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方负责。
工期:合同签订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大车停车区和小车停车区光伏建设项目土建及钢结构建设;2022年04月30日前全部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通知确定。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分布式光伏EPC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27 16:30: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