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电动客车牵引系统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已由江苏省发改委批准建设(批准文号:苏发改基础发【2020】607号),徐州地铁集团 作为本项目业主负责工程的实施。
中机国际招标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徐州地铁集团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电动客车牵引系统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国际公开招标。
- 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 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国产化率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货物
数量:10列,6辆编组(4动2拖),共60辆电动客车的电气牵引系统 国产化率要求:国产化率不低于50% 交货 任一独立的法人,只能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身份投一次标;总承包商的主要进口设备分包商不能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身份投标。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 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须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通过CA锁登录(http://221.229.211.52:8000/TPBidder/memberLogin?basicaccount=1)进入“基本账户在线备案”系统(于2021年5月20日启用),按照系统要求提交《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完成“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
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42741 开户名:徐州市 4.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4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5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 ,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招标人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4.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7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8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 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5、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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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