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404C-WZ-GKZB-21-2201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四0四 UPS不间断电源装置与直流屏招标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UPS不间断电源装置(核级1E级)与直流屏(核级1E级)。
2.4 招标范围
UPS不间断电源装置(核级1E级)与直流屏(核级1E级)。
2.5 交货地点
中核四0四 (甘肃矿区)
2.6 交货期
预计合同签订之后18个月内到货
2.7 质量标准
满足国标、行标等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及技术规格书中的标准和质量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复印件盖章。
②乙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或同等资质厂家代理授权。
③乙方应具备:近5年内核安全级电源设备(不间断电源、充电器)的供货业绩证明。
④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以及完成本次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以及相关服务的能力。
(2)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并盖章。
②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并盖章。
③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盖章。
④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 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在其他公司中占有股份、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3)本项目的UPS和直流屏均为核级(1E)产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