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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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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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达茂旗2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工程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 |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场址(除制氢站区)用地范围1:2000地形图测绘、制氢站区1:500 地形图测绘、制氢用水的水质检测分析等(详见技术文件)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内蒙达茂旗2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工程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7.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8.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1个200MW以上风电或光伏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或设计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9.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1个综合能源制氢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业绩或1个大规模电解水制氢项目设计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2-22 09:00到2021-12-2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2-22 09:00到2021-12-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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