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组脱硫环保岛工程部分设备MGGH(升温段板、降温段管)式换热器、电袋除尘器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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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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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GH升温段板式换热器 |
MGGH升温段板式换热器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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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GH降温段管式换热器 |
MGGH降温段管式换热器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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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袋除尘器 |
电袋除尘器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MGGH升温段板式换热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D1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台/套换热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烟道直通道板式换热器的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8.招标人不接受近3年(2018年至2020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3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MGGH降温段管式换热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D1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台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低温省煤器或MGGH设备的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8.招标人不接受近3年(2018年至2020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3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电袋除尘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台600MW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电除尘器或电袋除尘器的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7.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近3年(2018年至2020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3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2-23 09:00到2021-12-3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2-23 09:00到2021-12-3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