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华容东山分布式光伏电站位于湖南省岳阳市下辖的华容县,距华容县城约 10km,电站已安装有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 275Wp 单晶硅太阳 能电池组件,以及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生产的 YGBII- 1000 集中式逆变器。光伏场区 17 台ZGS11-Z.G-1600/35 箱变,分为 2 条集电 线路接入开关站 35kV 母线,最后通过一回架空线路送至塔市驿变电站。(逆变 器、箱变测控等数据通过光纤组成数据环网与中控室监控系统相连)。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利用开关站附近附近闲置的空余地块,仅考虑光伏阵列、检修 道路及边坡遮挡用地,总用地面积约 100 亩,组件容量约 2.843MW,组件逆变 器容配比 126.2%。新增主要设备包括 1 个方阵组件、1 台 35kV 变压器、10 台 225kW 组串式逆变器、35kV 电缆分支箱(2 进 1 出)等,该方阵 35kV 系统通过 电缆分支箱与电站#2 集电线路汇流后接入#2 集电线路进线柜。本招标项目的招 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所有的土建、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阵列支架及基础、光伏组件、 交流汇流箱、组串式逆变器、自动化和通信设备(含传输通道)、电缆和光缆、 场区道路等土建施工、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试验、设备基础、施工供用水和 生产运维用水的施工等工作。
(2)工程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验货、保管及二次搬运 (包括甲供光伏组件的卸货、保管及二次搬运)等。
(3)所有设备的定值计算、调试;接入开关站的箱变、断路器容量定值计 算与调整;接入开关站监控系统的调试,以及与长沙生产运营中心的信息调试 等工作。
(4)工程开工至竣工阶段所有的检测、试验、咨询及验收、工程移交以及
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
(5)施工期间周边关系的协调等。
2.3 计划工期:签发开工令后60 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视光伏组件价格 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 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应通过 ISO9000 标准认证、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 OHSAS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的总承包或施工 业绩(需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在国家电力投资集 团公司系统内有过类似工程施工优良业绩的优先。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 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 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 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 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及以上(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 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
3.6.2 应有 8 年以上施工经历,近 5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施工(需提 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 (或副经理)。
3.6.3 持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 B 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 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 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 人员要求:
3.7.1 施工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 格证,具有 5 年以上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2 个以上同等或 以上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7.2 安全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安全工 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 5 年(60 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3 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 1 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 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 2 个以上同类设 备项目的经验。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 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