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沙江上游叶巴滩水电站-鱼类增殖放流站(一期)工程运行服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2-27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甘孜州白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叶巴滩水电站已由国家发改委核准,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金沙江叶巴滩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6]2368号),同意建设叶巴滩水电站。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叶巴滩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叶巴滩水电站位于西藏自治区和四川省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是金沙江上游规划自上而下的第7个梯级,其上游为波罗水电站,下游与拉哇水电站相衔接,坝址位于四川省白玉县盖玉区降曲河口以下约0.5km河段上,坝址处控制流域面积173484km2,多年平均流量839m3/s。电站采用坝式长尾水开发方案,坝型为混凝土双曲拱坝,最大坝高217m,水库正常蓄水位2889m,相应库容10.8亿m3,死水位2855m,调节库容5.37亿m3,具有不完全年调节能力。总装机容量2240MW。 拉哇水电站位于西藏自治区和四川省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是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一库十三级”中的第8个梯级,其上游为叶巴滩水电站,下游与巴塘水电站相衔接。坝址左侧为四川省巴塘县拉哇乡,右侧为西藏自治区芒康县朱巴龙乡。,推荐坝址位于拉哇乡拉哇沟以上400m处,距离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公路里程19km、距离西藏昌都市芒康县123km。拉哇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00万kW,最大坝高234m。 叶巴滩鱼类增殖放流站承担叶巴滩、波罗和拉哇三个梯级的放流任务,但是考虑到波罗梯级还处于预可设计阶段,工程核准和建设计划还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未来该梯级承担的增殖放流任务也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本阶段考虑分两期实施叶巴滩增殖放流站工程。其中,一期工程承担叶巴滩和拉哇梯级放流任务,二期承担波罗梯级的放流任务。本次设计主要是针对一期工程,并预留二期工程用地,两期工程公用设施(供水工程、综合楼等)一次性纳入一期工程设计范围。叶巴滩鱼类增殖放流站一期工程放流规模48万尾/年,其中近期放流规模38万尾/年(长丝裂腹鱼、短须裂腹鱼、四川裂腹鱼、裸腹叶须鱼各6万尾/年,软刺裸裂尻鱼12万尾/年,硬刺松藩裸鲤2万尾/年),远期放流规模10万尾/年(青石爬鮡、中华鮡、姚氏高原鳅各2万尾/年,黄石爬鮡4万尾/年)。 叶巴滩鱼类增殖放流站一期工程位于业主营地下游降曲河右岸场地上,占地面积53亩。增殖放流站主要构(建)筑物有亲鱼培育车间、鱼苗培育车间、鱼种培育车间、催产孵化车间、仿生态亲鱼池、综合用房、取水泵站、蓄水池、柴油及配电机房、饵料池和养殖弃水收集池等。增殖放流站采用室内循环水与室外流水相结合的养殖模式,高峰最大生产用水流量为0.037m3/s。 其中亲鱼培育车间1栋,为单层厂房。车间长54.6m,宽24.6m,车间层高4.2m,面积1343.79 m2。亲鱼车间内包括12座单格亲鱼池,防疫隔离池共2座以及循环水养殖系统1套等。 鱼苗培育车间共2栋,均为单层厂房。鱼苗培育车间一、鱼苗培育车间二及鱼种培育车间尺寸一致,长84m,宽20.4m,车间层高4.2m,面积1713.6m2。鱼苗培育车间一和鱼苗培育车间二各主要布置鱼苗池16座,各配备循环水养殖系统1套。 鱼种培育车间1栋,为单层厂房,长84m,宽20.4m,车间层高4.2m,面积1713.6m2。鱼苗培育车间一和鱼苗培育车间二各主要布置鱼苗池16座,配备循环水养殖系统1套。 催产孵化车间共1栋,为单层厂房。催产孵化车间长42.6m,宽20.4m,车间层高4.2m,面积869.04m2;布置催产池3座,催产池为双格水池。 本工程共布置4座饵料培育池,位于室外。饵料培育池为敞口半地下式圆形水池。本工程配备一个蓄水池。池内常年蓄水量1400m3以上,用于提供场内鱼池所需用水。 本工程设置1座仿生态亲鱼池,为不规则形状,池深1.2m,有效水深1.0m,水面面积约为500m2。仿生态亲鱼池为仿生自然鱼池,池底池壁种植水草等水生植物。 本工程共布置1座野化驯养池,为不规则形状,池深1.2m,有效水深1.0m,水面面积为600m2。野化驯养池为仿生自然鱼池,池底池壁种植水草等水生植物。 本工程设置一个养殖弃水收集池。池体有效尺寸为20.0m×13.0m×2.5m(长×宽×高),池壁宽0.3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1)亲鱼收集、采购、驯养和培育 负责近期放流的长丝裂腹鱼、短须裂腹鱼、四川裂腹鱼、裸腹叶须鱼、软刺裸裂尻鱼和硬刺松潘裸鲤6种鱼类所需亲鱼进行收集、采购、驯养和培育,具体所收集数量见下表所示。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苗种繁育的水平等情况来制定每年亲鱼收集量,但每年的亲鱼收集量不得小于表中数值。 金沙江上游叶巴滩增殖站鱼类野生亲本收集量表(kg)
(2)人工繁殖和鱼种培育 对收集亲鱼进行人工繁殖,进行子一代幼鱼的人工繁殖和鱼种培育,根据本工程设计规模,本增殖站近期增殖放流规模为长丝裂腹鱼、短须裂腹鱼、四川裂腹鱼、裸腹叶须鱼、软刺裸裂尻鱼和硬刺松潘裸鲤6种38万尾,乙方按照本增殖站放流任务要求,每年完成幼鱼的人工繁殖和苗种培育工作及站内所有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各种类年增殖放流规模见《金沙江上游叶巴滩鱼类增殖放流站每年放流数量表》所示。 金沙江上游叶巴滩鱼类增殖放流站增殖放流情况表
(3)配合开展相关科研及实验 配合开展青石爬鮡、黄石爬鮡、中华鮡、姚氏高原鳅四种鱼类人工繁育技术研究(无偿提供场地、研究条件等)。 (4)设备运行维护 在运行管理期间,乙方负责鱼类增殖放流站设备和设施的维护保养。包括孵化养殖设备、养殖辅助设备、实验室设备、循环水处理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气仪控设备等。
(5)放流效果监测 负责开展2022年至2026年放流标记、回捕、效果监测等相关工作。标记数量为放流总数的10%,其中为5%T型标标记,5%为荧光标标记。每年开展一次效果监测并向发包人提交年度鱼类增殖放流效果监测报告。 (6)其他相关工作 1)乙方需办理本工程增殖放流、运行所需相关证件,甲方配合办理。 2)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安排,初拟2021年12月底前通过“三通一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4年9月底前通过下闸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2027年9月底前通过叶巴滩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配合甲方完成“三通一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下闸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和叶巴滩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相关工作。 合同工期 2022年至2026年,合同总工期 60 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鱼类增殖放流站(一期)工程运行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釆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许可证物种学名包含裂腹鱼。 8.投标人具有运行鱼类增殖放流站3年及以上,并成功在单个项目放流裂腹鱼类及其他特有鱼类总量30万尾/年及以上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复印件,用户证明或公证单位出具的放流公证书等)。 9.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担任过鱼类增殖放流站运行服务项目3年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或担任过放流总量30万尾/年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经历,需提供证明材料。 10.投标人拟任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运行管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若投标人为企业单位,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缴纳的近1年的有效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兼任,如变更须经招标人同意。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2-27 17:00到2022-01-07 10: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2-27 17:00到2022-01-0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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