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分公司铁路装备包头分公司保安服务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内蒙古分公司铁路装备包头分公司保安服务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分公司铁路装备包头分公司保安服务外委,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包头车辆维修分公司,园区总面积约330亩,服务总面积共160788.95 平方米,其中包括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七层,6305.72平米)、公寓楼两栋(公寓A八层11165.68平米、公寓B三层2108.35平米)、段修车间一处(24902.36平米)、餐厅(三层,3966.87平米)、浴室及活动中心(二层,1952.48平米)、列检办公楼(仅用五、六层,含南场,4331.04平米)、会议中心(四层,978.06平米)、职教中心(一层,1430平米)、配件加修及设备维修间(3727.02平米)、综合文体中心(1676平米)、叉车库(374.17平米)、段修党群活动室(803平米)等。
2.2其他:
2.2.1服务范围:为铁路装备包头分公司提供安保服务。
2.2.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二年,总服务期限24个月。
服务期限内,招标人由于政策调整和其他客观原因预取消或停止业务,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投标人,从通知之日起,至下一个月招标人即可无责任单方面终止合同。
2.2.3服务地点:本项目服务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创业大街36号。
2.3 重要提示:(1)项目所在地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创业大街36号,较市区交通不便。投标人必须开展充分的调研,确保服务人员满足工作量及工作标准需求;
(2)投标人中标后,因各种原因放弃中标及合同签订,招标人将按照《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六)在招标或非招标采购开标之后,无故放弃投标/报价,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或拒签合同的,在国家能源集团范围内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年。
(3)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入场服务前,招标人要按照招标文件对岗位人员的年龄、学历、技能资格等进行进场把关,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投标人需要在72小时内完成人员调换工作,确保人员满足项目需要。
(4)投标人中标后入场服务,招标人依据《国能包头置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外委服务公司及人员管理办法》开展各项管理。
(5)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69号),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新最低工资标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不低于200万元的保安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或服务周期)、服务范围等信息,每份业绩至少提供一张与合同相对应非等额结算发票扫描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1-07 16:30: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01-19 10:00:00(北京时间)